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,其核心内容涵盖适用条件、申请主体、保证方式、被取保人义务及期限等关键要素。以下从五个维度为您详细解析: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七条规定,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可被取保候审:
可能判处轻刑:如管制、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;
可能判有期徒刑但无社会危险性:如初犯、偶犯,或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态度良好;
特殊身体状况:患有严重疾病、生活不能自理,或系怀孕/哺乳婴儿的妇女;
羁押期限届满未结案:案件尚未办结需继续侦查、起诉或审理。
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主体包括:
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本人;
法定代理人(如父母、配偶);
近亲属(如兄弟姐妹、祖父母);
辩护律师(需持律师证及委托书)。
取保候审需提供两种形式之一的担保:
保证人担保:
保证人需满足条件:与案件无牵连、有能力履行义务、享有政治权利且未被限制人身自由、有固定住处及收入;
义务:监督被取保人遵守规定,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告。
保证金担保:
起点金额为1000元,具体数额由司法机关综合案件性质、社会危险性等因素确定;
退还规则:若被取保人未违规,案件结案后保证金全额退还;若违规,可能被部分或全部没收。
被取保人需严格遵守以下规定:
行动限制: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、县;
信息报告:住址、联系方式等变动需24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;
到案要求:传讯时及时到案配合调查;
行为约束:不得干扰证人作证,不得毁灭、伪造证据或串供。
违规后果:轻则没收保证金、责令具结悔过或重新担保,重则变更为监视居住或逮捕。
期限:最长不超过12个月,可跨诉讼阶段(侦查、审查起诉、审判)连续计算;
执行机关: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,期间案件侦查、起诉、审理不中断。